5月8日上午,镜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季福生主任和深蓝律师事务所徐宗保律师做客本报热线,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读者进行了解读。在短短的一个小时里,3838110热线响个不停,市民纷纷就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等问题提出咨询,均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怎样申请仲裁?
一市民问:我是开发区一家企业的员工,和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怎样才能申请劳动仲裁呢?
镜湖区劳动仲裁委季福生主任答复:你可以先领取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认真填写完毕,其中包括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交书面仲裁申请时,应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如果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开发区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可以到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需要交费吗?
一市民问:现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交多少费用?
季主任答复:从今年5月1日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交纳仲裁费用了。
我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吗?
一市民问:我和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我想申请劳动仲裁,但我又比较忙,我能委托他人替我参加仲裁活动吗?
深蓝律师事务所徐宗保律师答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你如果委托律师参加仲裁活动,则应该到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你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安排或者由你指定合适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代理费用也由律师事务所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
举证责任在谁?
一市民问:听说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季主任答复: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是,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方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等情况和材料,劳动者一般无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对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又作出了特别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同时该法还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申请劳动争议的时效有多长?
一市民问:我是一名劳动者,今年5月3日,单位以我有过错为由和我终止了劳动合同,我还没有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最迟什么时候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徐宗保律师答复: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时效期间,是指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提起仲裁申请的期间。超过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不受理仲裁申请。
《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要提出仲裁申请,超过这一时效当事人合法权益将不能得到法律救济。但在实际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想方设法拖延劳动者在发生争议后提出仲裁申请的时间,结果劳动者的权益往往难以得到维护。针对这种情况,《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把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规定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你应在一年内(2009年5月2日前)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不执行仲裁裁决书怎么办?
一市民问: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后,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对我有利,公司收到裁决书后没有向法院起诉,如今又不愿履行,我该怎么办?
徐宗保律师解答: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公司逾期不履行,你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芜湖市民关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作者:admin时间:08-05-11 点击:
相关文章
